上一页|1|
/1页

主题:阜阳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最低标准

发表于2013-08-05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阜阳市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最低标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阜阳市政府同意公布实施。

据了解,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时缴纳的成本费用。包括集体土地征收成本(土地补偿费和报批费用)、拆迁成本及安置成本、基础设施与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费(道路、绿化、水系、供电给排水等市政配套、净地整理等)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规定》明确了本次阜阳城区及乡镇的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最低标准范围,共分三个。一范围为:东至京九铁路、南至竹园路、西至程集路(学苑路)、北至古泉路、颍东路,最低标准为59万元/亩;二范围为:阜阳城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所包围的区域除去一的区域 ,最低标准为40万元/亩;三是乡镇,范围为 :九龙、马寨、西湖、西湖景区、程集、三合、王店、闻集、行流、宁老庄、伍明、冉庙、插花、正午、枣庄、老庙、袁寨、口孜、新乌江、杨楼孜,最低标准为18万元/亩。

同时,《规定》指出,市政府全额的道路、绿地、广场、军用设施、保障性住房、监狱、劳教所、戒毒所、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所用地暂不执行该标准,只收取土地报批及征收费用。

 

上一页|1|
/1页